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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志成 来信
姓名:刘志成
时间:2010-3-22 17:03:15
内容:我是武进湖塘东庄新村23幢甲单元201室居民,楼下101室在未经物业许可和我们楼上居民全体同意的情况,私自把院墙加高1米,并在院墙加开门洞,严重影响了我们楼上居民的安全。经过协商,在物业劝阻下,其仍然不肯拆除,并扬言马上要加盖顶棚,请求城建执法大队为了我们居民的财产安全,迅速采取行动,维护小区安全的环境!谢谢!
回答: 刘志成你好: 来信收悉,答复如下:按照武进区相关职能分工,来信中反映的“武进湖塘东庄新村23幢甲单元101室未经许可私自把院墙加高1米,并在院墙加开门洞”问题,应由湖塘镇“两违办”负责调查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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