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内容: | 我多次投诉常工院新北校区旁的康桥水郡楼盘夜间施工,而且是整夜,二十四小时连续施工。城管部门给我的答复是他们有夜间施工许可证,可我打环保局电话查询结果是没有审批给他们。城管又答复,他们除了罚款什么都不能做。至于有没有罚款我们也不知道。我不知道这样一来你们的《环境保护管理方面行政处罚依据和幅度对照表》第二条还有什么意义。城管除了能罚款还能做什么?我们纳税人的钱出了毫无意义。不知道他们拿着工资的时候是否良心上过意得去?还是已经习以为常了。到时候还不如工地现场人家的几包烟吗?现在我们整夜睡不着觉,上班没有任何精力。我是一名初三教师,学生面临中考,我却因噪音变得心烦意乱。估计用不了多久就得生病了。我小区楼上还有初三学生,他也要复习到很晚。希望政府职能部门能依法办事,按照制度办事。别让我们老百姓失望。如果老百姓的合法利益都得不到保障,我也对政府真的失望了。 |